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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次模仿领导签名报假账, 重庆晚报-法制频道-法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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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次模仿领导签名报假账


2008年07月12日2:26:00

南岸区市政工程处一内勤虚报6万多元涉嫌贪污



郭娟 制图

  模仿领导的签名骗过财务人员,套出6万多元现金,南岸区市政工程处一女内勤就这样把自己弄进班房。两天前,她因涉嫌贪污,在南岸区法院受审。

  昨天,承办检察官向记者透露了此案内幕。

  模仿签名报假账

  谷某在2007年3月被调到后勤科当内勤,工作是做本单位的统计报表、填报本科室的费用报销凭证到财务室报账,以及经授权采购一些办公用品。

  承办检察官陈杨洋介绍,谷某从2007年10月底开始作案。手法很简单:把自己在商场购买的衣服、化妆品等购物发票拿回家,用橡皮擦掉上面的购物名称,然后用复写纸改写成烟、酒、茶叶以及办公用品、日用品、餐费等能够报销的名目,粘贴在单位报账用的费用报销单上。

  按照后勤科规定,该科的费用报销程序是:先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由科长签字认可,再由该处的分管副主任、主任签字,然后持报销单到财务室报账。根据规定,必须要科长、分管副主任、主任三个领导的签字才能报账,所以,谷某就模仿领导的签名。

  “模仿领导的签名模仿得像模像样的。”办案人员把模仿签名和样本进行比对后感到很吃惊。据统计,从2007年10月至今年3月,谷某先后71次利用新世纪、大都会等商场的服装、化妆品等购物发票,模仿领导签名,共报销6.7万余元,每次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涂改发票被发现

  谷某交代,去报销时,财务人员也对发票提出过质疑,但她每次都坚持说是真的,就蒙混过关了。

  4月11日,财务人员发现谷某报销的一套4000多元的发票中,有一张发票比较明显地把商品名称的“服装”涂改成“茶叶”,将“1”改成“斤”,而原来写的“件”字还保留着。另一套报销香烟的发票中,购买的金额具体到了元、角、分。如果是一条香烟,怎么可能有角角钱和分分钱呢?

  财务人员把发票拿给后勤科长辨认。后勤科长一看就发现报销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的,遂找到谷某质问。谷某当时就承认“我错了”。实际上,前一张发票是她把一件服装改写成一斤茶叶;后一张发票是在“包”字前后分别添上拾、烟二字,这样就把自己买包包的发票,变成10包香烟的发票。

  领导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清理出4万多元报销金额的问题发票,并报案。案发后,办案人员还在谷某家里搜出了几张还没有来得及涂改的发票,以及两张已经模仿好领导签名的费用报销单。

  辩称工资不够用

  检察官陈杨洋称,谷某是市政工程处的聘用人员,是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涂改发票名目、模仿领导签名的手段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罪。

  法庭上,谷某承认虚假报账的事实。她还称,她每月只有八九百元工资,不够用。当她看到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都换了,而她曾经搞过出纳,熟悉报账的整个过程。同时,她还看到有人涂改正式发票也能报账,就想到了这个办法。第一次,她只报了两三千元,因为没被发现,胆子就越来越大。

  在最后陈述时,谷某说自己的孩子尚小,不能没有妈妈的照顾,希望法官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该案没有当庭判决。

  记者 罗彬

网络编辑: 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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