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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家长应先受教育, 重庆晚报-2007全国两会专题-全国两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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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家长应先受教育


2007年03月16日4:47:00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在保护、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丁华认为,保护未成年人,要求家长必须先受教育,明确责任。
    张丁华说:“在修改的保护法里特别加重了对家庭的保护,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这要求家长必须先受教育,家长要明确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责任,担负起这个责任。此外,学校应对孩子进行素质教育,提高孩子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张丁华强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是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二是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权利。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网络、电影电视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教育阵地如何对未成年人开放等问题,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提出对未成年人要以教育为主,惩办为辅。据新华社

网络编辑: 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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