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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不能只发一半, 重庆晚报-法制频道-法治沙龙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法制频道法治沙龙  2007年12月06日 第 19

抚恤金不能只发一半


2007年12月06日2:15:00

  武隆郑先生:我父亲是国家工作人员,去世后母亲享受遗属生活费待遇。后来,我姐姐因工伤致死,可她的单位在给我母亲发放抚恤金时,却称我母亲已经享受了遗属生活费待遇,所以抚恤金只能发一半。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理?

  主持律师沈仁刚:2007年5月8日民政部等部门颁发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并未规定对已享受遗属生活费待遇的,抚恤金可以发放一半。据此,单位应全额发放抚恤金。

  (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本期主持: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致电63820315。

  见习记者 何健

网络编辑: 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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