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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失踪可以索赔, 重庆晚报-法制频道-法治沙龙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晚报 法制频道法治沙龙  2007年11月20日 第 09

因公失踪可以索赔


2007年11月20日1:55:00

  綦江池先生:我的孩子以前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2001年无故失踪,至今没有下落。我找到公司,公司称他们不知情。请问,我可否向公司索赔? 

  主持律师周永强:要根据其失踪的原因而定是否可以索赔。若你的孩子是由于履行职务行为而失踪的,或者单位对其失踪负有过错责任的,那么你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你的孩子死亡,之后再向公司要求工伤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本期主持:周永强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致电63820315。见习记者 何健

网络编辑: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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