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8日宣布,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姜瑜说,中日双方经过认真磋商,同意在实现有关海域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在东海选定适当的区域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
她说,中日此次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并就共同开发第一步达成谅解,是双方为落实两国领导人关于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重要共识而采取的重要步骤,也是双方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互利双赢的成果。
姜瑜说,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据新华社
新闻背景
东海油气田问题由来
中日东海油气田之争源于中日专属经济区界线的划分之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岸国可以从海岸基线开始计算,把200海里以内的海域作为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内的所有资源归沿岸国拥有。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海域很多海面的宽度不到400海里,为此,日本主张以两国海岸基准线的中间线来确定专属经济区的界线,即所谓的“日中中间线”。
由于日方提出的中间线主张没有依据,中方一直没有承认。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包含钓鱼岛所处的海床在内,东海大陆架是一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向东延至冲绳海槽。这个大陆架原本就是中国大陆的水下自然延伸部分,天然地属于中国。
为维护两国关系,中方一直没有在有争议的海域进行资源开采活动,中国开采的油气田全部在日本单方面提出的“日中中间线”中国一侧。但日方认为,“春晓”等油气田与“日中中间线”东侧的油气田属同一矿脉,“春晓”等油气田投产后,中国就可以利用吸管原理将东侧的石油天然气吸走。
为妥善解决东海问题,2004年10月,中日双方启动东海问题磋商,共同开发的设想被摆到了谈判桌上,双方随后就共同开发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艰苦的磋商。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