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义学路29号老公安局家属院2单元4-1的伍红“挪用”了儿子100元钱,得知是一张百元假钞后,母子二人苦苦寻求那个收到假钞的人。昨日,伍红终于找到卖凉菜的李婆婆,换回了那张百元假钞。
上月28日下午,伍红准备买点凉菜,可身上的现金都用光了,她取走了儿子在客厅抽屉里存放的100元钞票,在两路北凤楼一位60多岁的婆婆那里买了8元钱的凉菜。
“妈妈,我抽屉里那100元钱呢?”吃过晚饭,儿子发现少了100元钱。
“买凉菜用了。”伍红掏出找回的92元钱递给儿子。
“啊,用了?”儿子告诉伍红,那是一张百元假钞,是自己前不久被人骗换零钱拿回来的。
伍红一下愣了,自己居然把假钞用了出去,她不禁自责起来。
“还记得那人的模样不?”
“就是那个‘矮子’婆婆。”
“那婆婆很苦,有一次我还看到她在捡垃圾。”
“别人骗我们,我们不能再害别人。”母子俩决定找那位婆婆换回那张假钞票。每天上午,儿子负责到附近的垃圾堆、废品收购点寻找;伍红下班后,就在大街小巷找叫卖凉菜的婆婆。
“不知道那婆婆发现假钞后会怎样?”几天过去了,伍红和儿子没能找到卖凉菜的婆婆,母子俩心里实在不安,“老人不知道要多少天才能赚到100元钱。”
昨日下午,还是那个地方,伍红发现了卖凉菜的婆婆。这个婆婆姓李,自从回家发现收了100元假钞后,她病了,在床上躺了4天:“那可是我半个月的收入啊。”
伍红愧疚不已,拿出一张崭新的百元钞票,换回了那张假钞票,事后去了银行。
记者 彭瑜
记者手记
“百元假钞是检验公民诚信的试金石。”双凤桥街道安康路社区党委书记李燎原说,手握假钞,对每一个持有人来说都是一次考验。不用假钞,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错用了假钞,及时收回,更是公民文明素质提升的体现。伍红的儿子刚走上工作岗位,她用自己的行为为儿子上了一堂生动的诚信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