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版:警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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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非法营运车者连连被抢
一家餐馆起火
近百商铺关门
谎称受灾骗钱财
我市四人遭刑拘
高楼“失火” 云梯“营救”
一对夫妻假证办信用卡套现百多万元
路上埋炸药炸飞货车
盗车贼被捉获
千元贿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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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 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谎称受灾骗钱财
我市四人遭刑拘


  本报讯 如果有人在电话中声称他在地震中受灾,让你赶快汇钱,小心受骗。昨日,市公安局通报,我市侦破6起借地震灾害实施诈骗的案件,4名嫌疑人被刑拘。

  “我在地震中受灾了,快给我汇5000块钱来!”5月16日,贵州省威宁县杨某突然接到冒充自己朋友的一男子电话。杨发现该电话来自重庆丰都县。“丰都未受到地震破坏。”杨识破后挂断电话。几分钟后,对方又以杨某身份给其家人打电话,要求汇钱。

  5月29日,案件移交涪陵区公安局。该局刑警支队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6月2日下午,警方在丰都县城一租赁房内抓获嫌疑人熊某、孙某,缴获作案手机3部,笔记本电脑一台。

  两名嫌疑人供认,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以来,他们用假身份证到银行开户,每天随意拨打电话,以受害人朋友或家人身份要求汇款到指定账户,先后作案4起。

  此外,警方还通报了其余数起借地震灾害实施诈骗的案件。

  防骗警示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琨提醒,不法人员主要以下列方式诈骗: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冒充红十字会等救灾部门工作人员,诱骗市民为其账号汇钱;假称自己受灾,通过电话骗钱;以收养地震孤儿、自己无力抚养为由,通过网络或报刊刊登征集爱心捐助的虚假信息,骗取财物;受地震波及时市民家中无人,入室盗窃电脑、手机等后,以赎回失物为由,敲诈事主钱财。  记者 徐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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