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新桥五号地块等二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时间:
2008年5月28日8:30—2008年6月10日16时止(工作时间)
(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人的,经竞买人申请可提前摘牌)。
四、挂牌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27日,到南川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购买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27日,到南川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2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及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本次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七、供地方式:
待出让成交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房屋拆迁后交地。
八、付款和办理手续时间:
在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土地出让综合价金100万元(含竞买保证金)。余下的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在交付土地时一次性付清。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30日内到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应按成交额的20%支付违约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重新进行公告出让,如该地块在以后的公开出让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份由竞得人赔偿。
九、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南大街89号
联系电话:(023)71421580
联 系 人:赵青
开户单位:南川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南川支行营业部
账 号:843621037408091001
请在备注栏中注明:交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地块竞买保证金。
南川国土房管告字[2008]003号
重庆市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00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