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将车停在小区业主的公共区域,却被物管要求每月交纳200元停车租金。52岁的龙先生昨日向本报投诉此事。
龙先生家住沙坪坝区杨公桥站西路88号A2栋。他介绍,该栋楼室外停车位只有8个,拥有私家车的业主却有10余个。“5个月前我入住至今,就把车子停在楼下的公共区域。”
一周前小区物管发出通知,“要求我们每月交200元租金。”龙先生认为,自己停车的地方属全体业主所有,应该由全体业主决定是否收费、收费方式和标准。
“开发商提供的室内车库中有足够车位。”该小区物管公司主任陈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部分业主不愿将车停入车库,物管公司为了既方便停车,又确保其他业主利益,决定对停在公共区域的车适当收费。“因为是新楼盘,还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们的收费标准和利益分配均在实施前一周进行了公示,得到了大部分入住业主的赞成。”
重庆金码律师事务所谢武斌律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他认为,因该小区目前没有业委会,物管公司可代为收费。
记者 董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