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晚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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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九成单位已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我市首次推出官方职场调查,实作能力仍是求职敲门砖

  市人才中心日前公布我市《用人单位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已有87%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由市人事局主持的此次调查是我市首次官方职场环境调查,历时10天,699家企事业单位填写了问卷,上百家用人单位接受了上门走访调查。受访单位中,民营企业占57%,国企占15%,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占比例均在9%左右。

  现场招聘会

  将小型化专业化

  调查显示,现场招聘会是用人单位最青睐的招人方式,35%的用人单位采用此传统方式招聘。近年迅速崛起的网络招聘紧随其后,占34%。通过熟人推荐和登招聘广告的企业,均占12%左右。人才猎头只为5%左右的高端岗位寻觅人才。

  市人才中心专家分析,网络招聘覆盖面广,成本低,大有赶超现场招聘会的趋势。现场招聘今后也会走向小型化和专业化,大型企业走入校园或人才市场举办专场招聘会、同一行业的中小企业联合招聘将越来越多,综合性的大型招聘会将减少。

  仅6%用人单位

  看重员工学历

  最令人吃惊的是,调查“看重求职者哪些方面素质”,仅6%的用人单位看重学历,而58%的单位认为实际操作能力对企业最为重要。其次,49%的看重道德品行,有33%的在意工作经验,看重求职者个性特点的企业都比看重学历的多,占9%。另有5%的用人单位在意求职者的外貌和气质。

  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试用期时间缩短,试用员工待遇提升,“招来就能用”成为多数单位的不二选择。

  首签劳动合同

  半数为一年期

  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市87%的企业已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首次依照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中,有52%的单位选择了签1年期合同,15%的单位签2年期合同,20%的单位签了3-5年期合同。

  专家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不少用人单位持观望态度,先按照法律规定的最短期限签订劳动合同。明年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签约的时限很可能变得多样化,1年期合同所占比重会迅速下降,因为连续两次签订1年期合同后,意味着用人单位继续留用员工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记者 王中亮 实习生 胡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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