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上诉截止日期前一天,一直对重审判决“满意”的许霆,9日正式向广东省高院递交了上诉书。12日,其辩护律师郭向东说:“我们不是走过场,我们已经拿到了关键证据,可以证明许霆无罪。”
郭向东表示,广州市商业银行有一份《借记卡章程》,“这个章程的第4条规定,持卡人应该妥善保管银行卡的密码,在取款时要保证密码相符,密码相符的交易,‘视为持卡人的合法交易。’”
“许霆取款时,银行卡密码相符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说他恶意取款,说他的行为是盗窃,这些都是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根据的。根据我国刑法‘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应定许霆无罪。”
郭向东表示,2003年2月1日,广东省就率先实施了《广东省电子商务交易条例》,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通过。在这些法律法规中,都有“当事人自己设置的自动交易系统发出的信息视为当事人本人发出的信息”的规定。因此,自动柜员机发出的信息就是银行发出的信息,银行不存在“不知道”的情况。
“许霆既然是在银行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的银行卡取的钱,其行为就缺乏隐蔽性,因此从这个角度说,也不构成盗窃罪。”郭向东说,重审判决认为每笔1000元的取款中,1元是合法的,而另外999元是非法的,这本身也存在矛盾。
据悉,法院方面将在收到上诉书一个星期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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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念头曾遭狱友炮轰
“改判这么轻,你小子真是烧高香了。”从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5年,许霆的“幸运”经历让看守所内的狱友们都羡慕不已。
然而,当得知许霆有上诉的念头后,不少狱友都觉得不可思议,认为许霆“很不知足”,纷纷劝他慎重考虑。
据悉,许霆是在仔细研读判决书后,认为许多事实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判决查明的事实存在遗漏现象,一些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被弱化处理或干脆未提及。尤其是构成盗窃罪的判决让他难以接受。这是许霆提出上诉最重要的原因。
另外,加上许父强烈要求上诉,并通过律师带信,大骂许霆“没骨气”,父亲的坚持也对许霆构成了影响。据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