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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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川法院颁布“军规”
女法官不准染指甲和头发,男法官不准剃光头留胡须

  本报讯 女法官不准染指甲和头发,男法官不准剃光头留胡须……为维护法官形象,永川区法院颁布23条规范,要求全区法官即日起严格遵循这一规范。

  据介绍,要求全区法官严格的《庭审行为规范》是今年制定的,共有23条,从庭前准备工作、着装仪表、庭审行为、语言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行为规范还包括:法官庭前不得单独会见当事人,不私自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和辩护人谈论案情;不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辩论、争吵,坚决杜绝冷漠、粗暴、武断、生硬的态度;不使用粗俗、谩骂、威胁等语言和任何不公的训诫;不进行倾向性、诱导性发问等。同时规定,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陈述,不限制、偏袒一方,以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充分、正当的陈述、发言和辩论权利。

  行为规范对法官的仪表和行为也作出详细规定:女法官不得化浓妆、染指甲、披长发,男法官不得剔光头、留长发、蓄胡须。同时,还规定庭审参加人员不得有吸烟、掏耳朵、打瞌睡等行为,开庭时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不戴戒指、耳环等饰品,不染彩发,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法庭。庭审时不随意走动或出入法庭,不阅看或办理与庭审案件无关的读物或事宜。  记者 易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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