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一医院医生日前施行剖腹产手术时,误刀致一女婴断指,家属因此向院方索赔50万元,遭院方拒绝。
次日洗澡发现断手指
3月17日19时30分,贵州籍产妇王秀华在温州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经剖腹产下一女婴,次日医护人员在给孩子洗澡时才发现婴儿左手食指断去一截。当事人家属当即要求医院“给说法”,并在商量之后要求院方赔偿50万元,但遭拒绝。
婴儿父亲陈荣庆说,当时医院医务科的一位领导叫他填一张单子,问他要多少钱补偿,他填了50万元,“他们说我‘太天真了’,还说‘在我们医院里,死一个人最多只赔两万元。像你这样的事情,最多赔一两千元’。”
产妇的弟弟说:“赔偿的钱,也不是说非要多少,只是希望通过医疗鉴定等法律手段,给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法。同时要求他们作出公开道歉。”
抢救时出现意外损伤
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章华真说:“当时胎儿情况危急,再不剖腹可能会出现危险。为了挽救生命而出现的意外损伤,还要负责任,医生真的没有办法做了。”
而陈荣庆认为“抢救”一说不成立,“我们早上自己到医院去检查,医生说可能今天要生了,叫住下来。下午5点左右的时候,肚子很痛了,我们按照医生要求到预产房去。医生提出,可能自然分娩有一定危险,要剖腹产,叫我签字。没有出现什么特殊危险的事情,也不是医院专门来‘抢救’的。”
陈荣庆还说,这本身就是一个医疗事故,是一个正常的剖腹产手术中出了问题,如果是抢救过程中出现这一意外,医生为何不及时告知家人?为何不立即予以缝合?直到第二天才发现?
对此,章华真称并不知情,但他认为“医生已经尽力了,我们不能怪医生”。
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目前,陈荣庆亲友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纠纷,因此希望主刀医生出具一个证明,明确是手术操作失误所致,但那位主刀医生在一份“医疗诊断证明书”上写道:“左手食指第一节骨折,即请骨外科医生诊疗。”
陈荣庆亲友认为,院方是在玩文字游戏,产妇王秀华因此拒绝出院。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