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荣昌县张先生24日开车下高速路时,租赁的轿车突然爆胎,租赁公司要他赔偿。张先生发现,爆裂的车胎原来是坏胎,拒绝赔偿。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协商,租赁公司已决定不要张先生赔付。
张先生说,24日下午,他与4个朋友一起租重庆龙翔汽车租赁公司的“渝AW7112”赛拉图轿车到荣昌老家探亲。下午5时从成渝高速返回,开到陈家坪收费站附近,只听“哧哧”几声,车胎爆裂,车子歪在路边。“当时车速不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张先生后怕地说。
换上备胎将车开到租赁公司,公司认为是张先生将车胎弄坏了,要他赔偿一个轮胎。张仔细检查,发现爆裂车胎内侧有一条约3厘米长的口子,还有补过的痕迹,再次爆胎后,口子增长到5厘米。张先生为此拒绝赔钱。
昨日,记者联系到龙翔汽车租赁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经过检查,那车胎的确有问题,可能是装胎时没发现造成。目前,公司决定不要张先生赔偿了,还对装胎工人进行了教育。
市消委相关人士提醒市民,租车前,要先了解租赁公司可供车的车型、车况,以确定是否为己所需。此外,在交接过程中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打开车盖,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均无异常后,即可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此外,还要观察轮胎表面是否有裂痕或挂伤,最好戴上手套伸到轮胎内侧,检测是否有可疑点,若有则应立即作详细检测,若隐患大应立即更换轮胎。
(记者 杨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