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从12月起,江苏省宿迁市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公职人员义工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以个人、家庭、单位和团体为组织形式,开展义务宣传、捐资捐物和提供劳务等公益性服务,每位公职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3个义务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