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网上自娱自乐的“恶搞”,没想到竟引来一单业务。网友罗渝和他组建的“恶搞团”,被重庆一家企业看中,制作网络宣传广告。
罗渝网名“罗大哥”,十天前,他在“重庆生活社区”网组建了一个“恶搞团”,主张“恶搞而不恶俗”。他称,所谓恶搞文化,又称作Kuso文化,由日本的游戏界传入,而网络“恶搞”,是借用别人的原材料加入自己的创意进行创作,利用网络进行传播,内容以搞笑为主。
没过几天,“恶搞团”的创意就被重庆一家摩托车制造商看中,想让他们制作一组图文并茂的摄影故事,成为网络宣传广告。厂家认为:“‘恶搞’是网络上一种有效的传播方式,很吸引眼球。”
律师提醒,虽然现在法律对“恶搞”还没有具体规定,但大家娱乐的同时,要注意不要侵犯别人的权利。
(感谢李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本报九龙坡社区记者 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