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版:法治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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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被告法庭上请求维持原判
消费者上法庭较真
酒厂乱标产品年份?
原告:儿子为躲拍照溺亡
统一广告标牌 城市增添风景
购物手推车专设雨伞挂置处
天天有车停
禁停标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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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花
癫痫病人有治了
养老金缴费总额“缩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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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0 月 2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帮你问

  市民谢女士:我在某公司西南片区(重庆)工作。本月13日,我突然收到公司老板的电子邮件,称公司将对西南片区进行调整,同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我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能否得到补偿。

  重庆国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川:你虽然没与公司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如果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一旦过了试用期,公司要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应该提前告知,同时应该给予一定补偿。

  记者 杨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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