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市人大昨日召集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委以及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汇报。从今日起,市人大将开展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检查,市民可以通过人大网站www.rd.cq.gov.cn对身边存在的交通问题与人大代表进行在线交谈。
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据了解,我市机动车和驾驶员几乎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仅去年,全市每天新增各类机动车551辆,新增机动车驾驶员547名。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4.7万辆,驾驶员202.1万人。
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较为缺乏,低等级道路、危险路段仍大量存在,县级以下乡村道路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70%以上,特别是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所占的比例较大,导致安全隐患陡然增加。
交通顽疾依旧存在
副市长周慕冰说,现在,摩托车无牌无证,“摩的”、残疾人三轮车乱停乱放,数量大,分布广,机动性又强,已出现由城市周边地区向城市中心地带渗透的现象,既影响道路交通,又影响城市形象,政府多年整治,收效甚微。这反映出三大现象:一是公交车站、线路布局不尽合理,站点、线网过度集中,矛盾突出;二是从事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多是下岗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少量的残疾人,就业、生活困难,导致“摩的”整治难度大;三是摩托车登记注册税费高,导致无牌无证摩托车现象严重。
周慕冰还说,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基本知识特别缺乏,同时,少数机动车驾驶员职业素质低下,逞强斗气,超速、超载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相当严重。有的驾驶员无证驾驶、临危措施不当等,因这些严重违法行为导致的死亡占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
而“执法难”也一定程度加重了交通违法现象的发生。仅今年8月以来,全市就发生了10起暴力阻碍民警正当执法案(事)件,充分反映出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
自查绝不能走过场
对于市人大即将开展的交通安全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洋也高度重视,强调检查要注重质量,而不是“走过场”,并建议改变以往的检查方式:一对一的小范围座谈比大面积座谈更有效;私下坐公交车、出租车检查的结果更真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陈光国在会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贯彻实施,《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2006年开始实施。但近几年,我市道路安全事故频发。因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一法一例”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全面、集中的检查,发现问题、难点以及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为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提出意见和建议。
记者 王渝凤 见习记者 陈筱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