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垫江县多名乡镇杂货店老板向本报反映,称县盐业局在卖盐的同时搭卖洗衣粉和味精,如店主不同意,有可能面对“断盐”的尴尬局面。
反映的店主多来自垫江县五洞、高峰等镇。高峰镇杂货店老板黄先生介绍,乡镇杂货店的食盐均由盐业局派专车定时配送。25日,县盐业局配送车给五洞、高峰等镇杂货店送来了食用小袋碘盐,同盐一起送来的,还有两袋560克的“净能”无磷加香洗衣粉和两袋100克的“莲花”味精。送盐的工作人员说,洗衣粉和味精是盐业局代理的新品种,要求店主们尽力推销。
黄先生说,由于搭售的洗衣粉和味精不是很知名,店主们为此拒绝接手,结果受到送货工作人员“警告”:“洗衣粉和味精是上面规定必须完成的任务,如果不要,下次就不给你们送盐了。”该工作人员还说,以后还有其他产品配送给大家销售。
由于盐业是专营,只能从盐业局进货,杂货店主们只能忍气吞声将新产品收下,“如果卖不掉,只能留着自己用。”一店老板这样说。
在店主们出示的垫江盐业局宣传招贴广告上,记者看见,上面除写有每月配送路线及时间外,还有“本公司还代理郎酒、古佛酒系列、味精、洗衣粉、洗衣皂等产品,供客户自由选购”。记者随后走访了该县城区和多个乡镇,发现搭售行为普遍存在,只是商品有所区别:乡镇搭售的主要是洗衣粉和味精,城区搭售的主要是酒类及味精。
昨下午3时许,记者以一个杂货店老板身份走进垫江盐业分公司营业厅,要求买盐。稽查科科长江向宏明确表示,从该局进食盐必须搭售一定数量的洗衣粉和味精或其他产品,品种和数量由客户自己选。
记者问可不可以不要?得到的答复是,“那是盐业局代理销售的产品,你们不要,我们怎么卖?”那卖不掉怎么办?江向宏回答说:“如果确实卖不完,只要包装完整,可以在3个月后原价退还。”
垫江县盐业局局长李锦明接受采访时,开始否认有送盐搭售其他商品的事情,随后表示搭售的商品都是请店主们帮忙代销的,卖不脱可以退,考核盐业部门销售人员的标准是食盐的销售量,与搭售的商品无关,“如果有工作人员说不要搭售的商品就不能进食盐,那肯定是不对的,可以直接向我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因为这涉嫌垄断。”他说。
(感谢唐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记者 范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