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都市/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司机高速路上换卡
偷逃通行费遭重罚
厨房地下长出罕见根状植物
稀有蜂鸟蛾现身主城
排遣生活压力 陌生人聚会渐流行
“原来抵房借钱的人不是房东”
出租丈夫私有房屋 离婚后赔偿占用费 
房客伪造“两证”骗钱又骗车
癫痫病人有治了
杀人想私了 50万元买通受害人
没能及时拿两证
47业主告开发商
      
 
返回重庆晚报  |  返回数字报刊  |  版面导航
  重庆晚报主办    
3上一篇  
2007 年 9 月 2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没能及时拿两证
47业主告开发商


  本报讯 因没能及时拿到房权证,石桥铺高创锦业大厦47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业主代表文女士及代先生介绍,锦业大厦的开发商是重庆天马物业发展公司。该楼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时间是2004年6月30日,但在2003年12月28日之前,业主就接了房。另外,按照购房合同,业主们最迟可在2004年内拿到房权证。而事实上,业主们是在2005年底和2006年初才陆续拿到证书。

  业主们认为,开发商违约应支付房款3%的赔偿金,今年1月,该楼的47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庭审中,开发商的代理人认为当时不具交房条件及逾期办证是事实,但业主应在开发商办证的时间内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起诉,2007年1月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记者 杨登权 实习生 鲜黎)

3上一篇  
 
 
备案号:渝ICP备05007841号
《重庆晚报》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5号大元广场5楼 邮编:400010
电话:023-63907399 E-mail:cqwb@mail.cqwb.com.cn
技术支持: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