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都市/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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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高速路上换卡
偷逃通行费遭重罚
厨房地下长出罕见根状植物
稀有蜂鸟蛾现身主城
排遣生活压力 陌生人聚会渐流行
“原来抵房借钱的人不是房东”
出租丈夫私有房屋 离婚后赔偿占用费 
房客伪造“两证”骗钱又骗车
癫痫病人有治了
杀人想私了 50万元买通受害人
没能及时拿两证
47业主告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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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2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原来抵房借钱的人不是房东”
借款人抵押贷款后失踪,债主申请执行时傻眼

  本报讯 因借款人持伪造的房产证明抵押贷款后失踪,债主上门讨钱时傻了眼——原来借款人并不是房主!昨日,原告张强只好到江北区法院撤诉。

  去年5月,张强的同事马宁称朋友急需钱,找张强救急。双方见面时,他发现借钱人是马宁的朋友的朋友童某。童某用江北区山水丽都小区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向张强借了10余万元,不但写了借条,还把房产证、结婚证复印件等交给张强。

  一年还款期限到了,张强却不见童某还钱,连人影都找不到,同事的朋友也失踪。“不是还有一套房屋作抵押吗?”于是,张强拿着抵押的房产证,到江北区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按照张强提供的地址,找到房主童先生。童先生一脸茫然:“我没借钱,更没抵押房子,而且压根不认识张强。”

  法官将当事人叫到法院,张强一眼认出眼前这位童先生的确不是借钱的那位。同时,童先生发现借款人出具的结婚证明中,妻子的名字却成了姨妹的。“很可能是一个熟知我家庭情况的人伪造了房产证、结婚证等,实施了诈骗。”但童先生也不知道这人会是谁。

  “原来我被别人骗了。”张强称,他准备到公安机关报案。

  (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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