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重庆晚报:
9月12日,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来到我们路政管理大队,将捡到的一根护栏桩柱交给工作人员,他的行为令每个人都非常感动。
老人叫郑崇禄,今年84岁,是奉节县永乐镇九牛村农民。半年前的一天,老人拾废品时,发现一处公路边沟里,有一根还未用过的护栏桩柱。熟人劝他把桩柱卖了,弄点钱用,老人却认定是国家财产,应交给有关单位。
半年来,老人一有空闲,四处打听桩柱的主人,近日他步行进城,走访交通局后,方知公路护栏归路政大队管护。
鉴于老人精神可嘉,路政大队特奖励老人200元。希望我们每个人都爱护、保护国家财产。
奉节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刘发光
读者反馈
王卫(巴南区八公里):看了19日17版《敖行琴 我市唯一一名聋人教师》一文,我觉得敖老师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让人很感动。从她的故事里,我又找到了生活的动力!祝愿这位教师一生平安幸福!
读者纠错
刘文平:9月18日11版《“网上大盗”偷走储户卡上资金》,第3段第1行“张到黄桷垭派出所报案”应为“周到黄桷垭派出所报案”。
记者胡兰、责编冉树林、责校翁正平就此向读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