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法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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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主任索贿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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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医保主任索贿23万
获刑11年


  本报讯 为实现富翁梦,巫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周尚明利用职务之便,公然向一家保险公司索贿,三年敛财23.5万元。9月7日,周尚明被巫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罪有应得,这都是贪婪惹的祸!”沦为阶下囚的周尚明当庭痛悔,老泪纵横。

  据了解,现年54岁的周尚明出生于沙坪坝区一个贫寒的农村家庭,曾经在巫山某乡卫生院工作。当时,周尚明又当护士又当医生,白天在院就诊,晚上经常背着药箱,打着手电筒,爬上一千多米的高山,给那些贫困病人送药打针。巫山县医院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周尚明在基层医院工作表现突出,有着良好的口碑,也因此受到领导的赏识。后来,他被调进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1998年担任县公费医疗办主任。

  周尚明交代,2001年,他升任县医保中心主任,掌管着全县上百万元的大病医疗保险资金。他认为自己混了大半生,还是一贫如洗,开始做起了富翁梦,希望能成为有钱人,到主城区买套大房子。

  2004年初,周尚明解除了与巫山某保险公司的大病补充保险业务,想通过暗箱操作,寻求新的合作公司。另一保险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与周尚明的表弟黄某合谋,按照保险金总额,保险公司付8%的“业务拓展费”,请黄某出面协调。很快,双方达成协议,巫山县医保中心与该保险公司签定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同,周尚明要求每年拿5万元“赞助费”,还按保险金额的4%收取手续费。

  此后,巫山医保中心每打一次款到保险公司账上,周尚明就进账几万元。周尚明暗自盘算:照此计算,到退休时便可成百万富翁!经调查,从2004年到2006年,巫山县医保中心共向该保险公司投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金近500万元,法院认定周尚明受贿8次,金额为23.5万元。

  今年9月7日,巫山县法院以受贿罪为由,判处周尚明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3.5万元。

  (记者 黎奎 见习记者 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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