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8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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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避财产纠纷 老人无证婚姻渐多
市老龄委表示,不提倡这种婚姻形态

  “我们才举行了婚礼,很热闹,但我们没有办结婚证。”前日,渝中区某敬老院83岁的赵强(化名)迎娶了79岁秦心(化名)。昨日,两位老人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再婚”后的“诸多麻烦”,他们并没有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

  赵强和秦心说,虽然他们没办证,但在“结婚”前,他们有过口头协议:退休工资各管各,在对方有困难时要进行帮助;生病后由各自的儿女负担费用。

  赵强有两儿两女,小儿子下岗,家庭条件不太好,其他三个子女工作都不错。他说,之所以没有完善结婚手续,就是因为儿子不同意他再婚。“我还有两套房子,儿子怕她分我的财产。”为了不给子女添麻烦,也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赵强和秦心协议好了,不办结婚证,“婚”后实行AA制。

  对此,秦心也显得很无奈。“我子女比较少,又没有什么财产可以分割。”她说,“他的子女怕我是为了钱和他结婚,这点我能理解。”

  “我们在一起生活是有感情基础的。退休工资我俩都在1300元左右,够用!”她表示,“只要能和他走完剩下的人生,我已经知足了。”

  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调查,重庆有180万空巢老人,其中31万是独居空巢老人。“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是他们寂寞度日的真实写照。“老年人再婚普遍比较困难!”市老龄委副主任陈兴源说,老人再婚有三大难处:首先是子女不太理解,其次是两家人的情感融合,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再次就是很敏感的财产分割问题。

  “正是担心这些问题,很多老人选择了‘无证婚姻’。”陈兴源介绍,老年人“再婚”实行AA制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了,“我们暂且叫他们‘AA制伴侣’。”陈兴源表示,这些“AA制伴侣”由于没有办结婚证,事前又有关于财产的约定,因此某种程度上,可以有效避免财产分割的纠纷。但他同时强调,这种“婚姻”不合法,不受法律的保护,老龄委对此并不提倡。

  朱隽 见习记者 罗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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