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版:时政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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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不再出台
政府提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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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年内不再出台
政府提价措施


  本报讯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今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价格,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国家发改委要求,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尽快落实提高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切实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切实做好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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