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民医保”试点区县之一,江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行方案已制定,近日将报市政府审批。如获市政府批准,江北区一档、二档参保人员住院最高分别可报销1.2万元、5万元。
本区就读学生皆可参保
江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该区城乡居民合作医保将于10月1日实施。
具有江北区户口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参保后按年度缴费,每个家庭应选择同一档筹资水平,且两年内不得更改。
家庭户籍在江北的在校学生,应随家庭参保;家庭不在该区,但户籍在该区学校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参保;家庭、户籍均不在该区但常住该区学校的学生,可自筹资金由学校统一参保。
额外补助二档参保居民
参保居民在规定时段(每年10月1日—12月15日)缴费后,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关待遇。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终止,不享受次年待遇。
江北区确定了50元/年(一档)、160元/年(二档)的筹资标准。原来参加了江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将自动并入一档标准范围,并享受相应待遇。但也可自愿改为按二档标准参保。
为鼓励居民按保障水平较高的二档标准参保,江北区计划由区财政对二档参保居民额外补助,但还需市政府批准。此外,连续三年按二档标准参保的居民,从第四年起可享受降低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的待遇,具体额度另定。
按医院级别确定起付标准
特病门诊和住院一、二档标准起付线统一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一级卫生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卫生医疗机构600元;市级/三级卫生医疗机构1000元。在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自己承担。
参保居民住院或因特病、重大疾病看门诊的,在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则可按参保档次的相应比例报销(见表)。转诊到市内定点机构住院治疗的费用,按其级别对应的比例报销。
器官移植、整容、减肥等费用不在报销之列。此外,未经管理中心同意,在非定点机构就医的费用也不能报销。
住院报销封顶5万元
一年内,参保居民特病门诊报销累计金额最高不能超过一档800元,二档1800元;二档参保居民和未成年人重大疾病门诊报销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住院报销累计不超过一档1.2万元、二档5万元。超过封顶线的部分将不予报销。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产妇,可获得每人100元产前检查、400元分娩定额补助。
具体参保事宜可拨打电话67866349咨询。
另悉,另外四个试点区县——南岸、九龙坡、永川、南川区也已完成了方案制定,目前正征求意见或报市政府等待批准。
记者 杨娟 李伟
注:报销比例以起付线上的医院费用为基数,但不得超过封顶线。
江北医保报销比例
内 容 报销比例
一档 二档
住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5% 60%
(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特病门诊 10% 30%
重大疾病 60%
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