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全市质量工作会议获悉,为期四个月的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已正式启动。我市质监、工商、检验检疫、药监、卫生、农办、商委七部门,将联手对食品、农产品、餐饮消费、日用品等的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整治。
食品方面,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加工企业要坚决取缔。
餐饮方面,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餐厅食堂若采用病死畜禽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作原料,都将被严厉查处。年内将彻底整治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100%查处无证经营的黑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药品方面,影视明星、专家学者在电视上打药品广告的现象,今后将不复存在。药监部门今起整治虚假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广告批文号。
日用品方面,重点整治与市民健康和安全相关的十类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一旦发现产品偷工减料,不符合标准要求,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若产品已经售出,必须责令追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年内,这十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100%建立质量档案,解决产品质量不高和无证生产等问题。
又讯 华生园、红剑酒业等我市50余家企业将前往北京,参加本月22日—24日召开的2007年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并角逐全国食品安全十强。
(记者 富治平 李琦)
■发布单位渝中区工商局
小吃摊不办执照
至少罚十万
本报讯 渝中区街边小食杂店、小吃摊年内再不办营业执照,将处以至少10万元罚款。
根据国务院503号令,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食品经营,货值不足1万元的,将处10万元罚款;货值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10—20倍罚款。渝中区工商分局估计,目前该区有500多家无证经营小食杂店、小吃摊点,其中多数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既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该局将责令这些无证经营摊点整改,并引导其办理相关营业许可执照。如在年内不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照,继续无照经营,将予以取缔,并处10万元以上重罚。
(见习记者 姜芝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