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下午1时40分左右,南岸区鸡冠石一家铝材生产厂。一男子正大汗淋漓地搬运货物时,几个民警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我们是大渡口区交警。”民警出示警官证,男子呆了,跟着民警上警车——撞人潜逃8个月后,这一刻最终还是来了。
男子叫贺绍开,去年12月31日,他驾驶着一辆无车牌三轮车,在大渡口区松青路撞倒一名28岁年轻男子后弃车逃逸。受害人因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事发后,大渡口区交警支队介入调查。贺绍开开始了流亡生活——在永川呆了两个多月,回綦江老家躲了几个月,最近到鸡冠石找了个搬运工活路,“听到警车响,看到警察就害怕。”
9月3日晚,大渡口区交警支队得到贺绍开可能在南岸区鸡冠石一带活动的消息,当晚支队有关负责人就带队赶往排查。
鸡冠石有处工业园区,工厂众多,排查量很大。民警一家一家排查,经过近20小时的排查,昨下午贺绍开最终落网。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贺已被刑拘。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永强说,根据我国刑法,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将被处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 记者 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