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男子酒后与他人斗殴,不服气提起菜刀重回水吧报复却被砍成重伤。江北区法院认为造成这个结果是他自己送上门去的,昨日,判决男子自己担责65%。
43岁的甘某家住江北区通用新村。2004年6月20日晚9时许,他与老乡酒足饭饱后,来到真爱音乐水吧玩耍,却与人发生纠纷。民警闻讯赶来,平息了争斗。被打伤的他不服气,从附近老乡家里找来两把菜刀,重回水吧复仇,却被打成重伤。甘某被送进医院后,医生发现他仍是一副醉熏熏的样子。
今年,甘某起诉,要求水吧老板周某等赔偿他医疗等费用6万余元。法院认为,甘某酒后到水吧与人发生斗殴被打伤后,不采取正当途径解决,反而提起菜刀上门复仇,显然是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因此,他应自己承担65%的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周某等人赔偿甘某两万余元。
(记者 莫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