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哥哥砍伤弟媳妇,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昨天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旁听席上的老父亲看到孩子们为小事闹到如此地步,心痛得捶胸顿足。
法官介绍,哥哥邓星在弟弟邓林经营的肉摊打工,每月工资1500元。去年1月份,哥哥向弟弟要工资,弟弟却说:“各人走,各人爬。”哥哥一气之下,竟拿起平时砍猪肉、重约3斤的砍刀,砍伤弟媳妇。昨天在法庭上,邓星辩称,自己本来就很贫穷,弟弟却还拖欠自己1500元工资。他本来想砍弟弟,但想到母亲在弟弟家,如果砍了弟弟就没人照顾母亲,为此就拿弟媳妇开刀。
法庭上,邓林一上庭就质问哥哥:“我们哪点对不起你,你要这样置我于死地?”
哥哥指责弟弟不孝,没想到弟弟反驳说自己对父母很关心也做了很多的事情。双方在法庭上都说出了很多憋了很久的话。
旁听席上,邓父看着这一幕心痛不已,忍不住用拳头捶打胸膛。在征得法官的同意后,邓父缓缓地说:“我有两个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看到这一幕,我真的觉得好心痛……邓星也知道错了,我希望法官能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说到这,老父不禁泪流。
被告邓星也觉得很后悔,几次向邓林夫妻道歉。法官认为,这一家人缺乏沟通,如果能早日沟通、说出自己的想法,就不会弄到现在这种地步。
法官没有当庭判决。(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记者 罗彬 见习记者 何健 实习生 汤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