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版:国内国际
上一版3  4下一版  
吴仪:禁止名人专家做药效广告
没写信不表示冷漠
洛阳
广州
“灵魂”这样“出窍”
25年来欧洲首只旅奥大熊猫喜产一崽
永恒的密码
厚积薄发,突破诞生
机智空姐用吸管救活早产婴
美日澳新印军演
声称不针对中国
      
 
返回重庆晚报  |  返回数字报刊  |  版面导航
  重庆晚报主办    
3上一篇  
2007 年 8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物权法实施作准备 防止拆迁无法可依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为期7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开幕。其中,为防止物权法实施后,城市拆迁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开始审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

  今年3月16日,物权法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城镇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由法律规定,但目前我国适用的是国务院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面临停止执行,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可能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有关方面经认真研究,建议根据立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关征收法律出台前,通过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先制定有关行政法规。

  据悉,随着物权法施行日期日益临近,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极有可能在30日闭会时表决通过。

  另外,备受关注、酝酿十余年之久的反垄断法草案也有望在本月底表决通过,将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就业促进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多部社会领域的法律案也将提请本次会议再审或初审。

3上一篇  
 
 
备案号:渝ICP备05007841号
《重庆晚报》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5号大元广场5楼 邮编:400010
电话:023-63907399 E-mail:cqwb@mail.cqwb.com.cn
技术支持: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