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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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2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卖房后应迁出户口

  南岸区南坪东路11号杨朋:我在南坪购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跟我签完合同后并没有将其户口迁出。请问:原房主做法是否违法,我该怎样维权?

  主持律师沈仁刚:原房主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卖方将房屋出卖给买方,就应当保证买方在产权过户之后能够享有物权带来的全部利益,包括户口迁入。现在,卖方不将自己的户口迁出,使得买方不能实现全部的合同目的,实际上已经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这既是一种违约行为,也是一种侵权行为。您可以起诉原房主,要求其办理迁出手续。

  (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本期主持: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致电63820315。

  见习记者 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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