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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价部门调查“锅底费”

  本报讯 李家沱火锅企业“统一”加收锅底费,此行为是否属于联盟涨价?本报昨日《李家沱火锅店集体收10元锅底费》一文见报后,读者反响热烈。市、区物价部门目前已介入调查。

  据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有关人士称,巴南区物价局、市物价局已经派人到李家沱进行调查。该人士表示,火锅企业集体加收锅底费是否是联盟涨价,做出这一判断前需要足够证据。调查人员已找到几个知情人、部分拟涨价的火锅企业负责人,希望他们提供涨价前后的详细经过。同时,告诫火锅企业严禁串通或联盟涨价。

  “部分行业借涨价之风无故拉高价格或者串通搞联盟涨价,这是违反《价格法》。”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人士表示,在价格放开的情况下,单个企业提价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几个企业依据对市场的控制力联合提价,对价格上涨推波助澜;或经营者之间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以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这就涉嫌违法。

  巴南区物价局称,火锅企业集体加收锅底费如是联盟涨价,调查属实,将对涨价者处以3万—30万元的罚款。

  本报网站上,网友纷纷留言,对李家沱火锅店集体涨价表示抗议。有网友称,原材料上涨后,很多店的菜品份量都已减少,再涨价就相当于涨两次价。另有网友认为,这分明就是价格联盟,垄断市场。

  (记者 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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