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家住江北区的市民到武隆仙女山森林公园旅游,在坐卡丁车时意外受伤,医院将其脾脏切除。昨日,该市民将卡丁车经营方及公园告上江北区法院,索赔11万元。
此案原告甘先生称,2005年7月,他和朋友带着各自的小孩仙女山森林公园游玩。经卡丁车工作人员的同意,他带着两名小孩坐上一辆双人卡丁车,工作人员给他们系了安全带。“车开出后不久,我发现孩子的安全带往上滑,快勒住脖子了,我就想将车停下来整理一下,就在这时,车子撞在跑道边上,我的胸、腹部重重地撞在方向盘上。”事后,甘先生被送到医院,发现脾脏破裂,不得不接受了脾切除手术。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8级。
“工作人员没给我们系好安全带,否则我就不会开车时走神而撞车。”甘先生认为卡丁车经营方重庆汇邦旅业公司(以下简称汇邦公司)对此事应付责任,但对方拒绝赔偿。最后,甘先生只好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同时,甘先生认为仙女山森林公园的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服务的义务,将重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林公园)作为第二被告,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1万余元。
对此事,森林公园认为,汇邦公司是单独经营、管理,他们对该公司无任何管理权,也无受益权,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汇邦公司则认为该案的管辖权应该在武隆县,而不在江北区。昨日,该公司向法院就此案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表示将择日做出裁定。
(记者 莫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