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5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将在79个城市启动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胡晓义介绍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将把包括儿童在内的2亿多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纳入制度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重点用于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根据有关部门广泛调研和普遍测算,就缴费而言,相当于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或多一点。对困难城镇居民,在普遍给予财政补助基础上再增加补助。
据了解,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城市所有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40元。对困难群体中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困难群体中的成年居民,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能报销多少?胡晓义说,将争取能够达到报销制度规定内的医疗费用的50%以上、60%左右。
据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年内有望启动,目前已初步确定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永川区和南川区为首批试点区县,明年将争取推广到80%的区县。
(相关报道见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