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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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1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月试点生猪保险

  本报讯 为了从源头稳定猪肉价格,市财政局下月起将在渝北、合川、黔江、忠县等四区县开展生猪保险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据介绍,为期1年的生猪保险试点,将通过招标方式选出一家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人。按试点方案要求,每头生猪的保额为400元,养殖户只承担30%的保费,差额由市财政与区县财政共同买单。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要待选出保险公司后才能确定。

  养殖户为生猪投保,要想获得财政保费支持,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依法从事种养业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养殖业对粪污处理应达到环保要求;生猪养殖单户出栏50头以上;自愿参加保险并交纳保费;无不良信用记录,自愿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业内人士分析,我市启动生猪保险试点,并对“能繁母猪”进行补贴,能够降低生猪养殖户的风险,有望“双管齐下”调动养殖户的养猪积极性,从而从源头上切实稳定猪肉价格。(记者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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