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8版《城市低保户夏天能否用空调》一文,引来众多市民和专家学者热议。
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民政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在《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参与讨论、修改、拟订的专家已针对低保户使用空调、手机,以及饲养宠物等话题,提出了更合情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只待审定通过。
■市民声音
我们会节约用电
“感谢晚报,道出了我们低保户的心声:我们也想过一个凉快的夏天!”昨日,巴南区低保户王先生看到本报报道后,致电记者称,“作为一名有空调的低保户,不到热得受不了,我绝不会开空调。我们会节约用电,太多的电费我承受不了。”
市民张女士表示,她和母亲在吃低保,但分居两地;身在外地的妹妹给母亲买了部手机,主要是为了独居的老人生病出意外时,可以紧急报警求助。但母亲担心因此失去低保待遇,只能偷偷用。“手机如今几乎成了生活必需品,低保户能否限定话费使用?”张女士提出希望。
■网友意见
希望政策更规范
在本报网站上,数十名网友纷纷发贴,表明自己的观点。
“当年老的母亲在闷热蒸笼房屋中,挥汗如雨气喘吁吁时,作为儿女的我们,是否想到为她送去一份清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当家境更艰难、身体更嬴弱的低保户的母亲遭遇同样困难时,我们是否也想到为她们送上一份‘宽容’的关爱?”一网友留下了这样的话语。
还有网友说:“空调不是汽车,而是重庆人夏天的必须品。让我们把多一份爱心给这个社会,给这部分人群。”
“我们相信,我们的政府会做出更人性化的决定。”一网友认为,“低保政策合理与否也是执政能力的一种体现。”他还建议,对老幼病残人群加大低保力度,增加低保金;对身体健康的青壮年应减少低保金。
■专家观点
实践中完善法规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一教授认为,我市2002年出台的《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在当时条件下,是一个相对完善、合理的条款,如今该条例并未废止,相关部门继续执行该政策,是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的。但是,政策法规也同样需要一步步摸索、检验、反思并完善,最终体现出其与时俱进、更为人性化的宗旨。
还有专家建议,可以提高基本工资待遇,增强低保户再就业的热情。
■政府法制办
新的政策待审定
“广大市民关于低保政策的意见,也是我们会同各方面专家重点探讨、试图日趋完善的部分。”昨下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在实践操作的4年中,低保政策陆续暴露出一些不足。为此,去年底专门拟订了《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意见征求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针对市民反映较集中的原第七条中的排除条款“家庭中使用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计算机及饲养宠物观赏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与会专家已提出了更利于审核、更具人性化、更合情合理的建议,诸如空调等各类电器,只要不是在申请低保前半年购买的,低保户均可使用以度夏;低保户也可用手机,只要话费不超出辖区居民平均话费的两到三成;低保户也可养些小宠物,因为小宠物已是大家的伙伴,并不会花太多的费用……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的心声和专家的建议,已经纳入了意见征求稿中,目前只待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总的说来,相对2002年无疑是更完善了一步。在以后的执行中,肯定还会遇到新的问题,有待大家及时发现和反馈,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记者 朱昕勤 实习生 张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