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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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重庆市“十佳法官”评选候选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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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1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二届重庆市“十佳法官”评选候选人事迹

曹海燕
梁 鲲
李厚华
崔晓琴

  (二)

  群众利益放第一

  曹海燕,江北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几天前,记者试图与曹海燕联系,却一直联系不上。他的同事告诉记者,曹海燕对宣传自己一点“不感冒”。“做人太低调。”同事这样评价他。

  低调的曹海燕做事却很积极。作为行政庭副庭长,手上的案子几乎都涉及到一些“敏感”的人和事,这就非常考法官的水平。但曹海燕做得游刃有余。

  在群众和行政机关的“对垒”中,他站在群众的立场上。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在办案过程中,他要求自己和同事必须做到“三必须、三注意”。“三必须”是:1、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必须拆迁补偿资金到位、拆迁安置房屋到位、不降低拆迁安置补偿标准;2、必须确保被拆迁户的知情权;3、必须确保被拆迁户的处分权,在补偿、安置等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积极促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三注意”即:注意保护群众的财产权;注意保护群众的人身权;注意对家庭收入低、居住条件差的城市困难群众生存权的特殊保护。

  特别是拆迁案件,法院介入后,被拆迁人抵触情绪非常强烈,部分被拆迁人甚至以自焚、与房屋共存亡等过激言词相要挟。为了做通被拆迁人的工作,曹海燕顶着被被拆迁人的谩骂甚至人身威胁,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逐户去做工作。

  在他的带领下,该庭一年来完成江北城土地储备整治项目诉讼案件的审理和先予执行、寸滩深水港码头等市、区重点工程项目案件的审查,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有利的支持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地区经济发展。从去年至今年上半年,该庭审结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深得当事人好评。2006年度,曹海燕还被评为重庆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记者 莫雪庆

  梦中也在审案子

  梁鲲,沙坪坝区法院民一庭庭长。

  以前在法庭上采访,曾多次听过梁鲲审案。那时,他儒雅但不苟言笑。昨日,记者来到他的办公室时,入围第二届十佳法官的他,依旧从容淡定。

  自1991年到沙区法院工作以来,他在这里度过了16个春秋。2003年5月至2006年11月,当时担任民一庭副庭长的梁鲲,除了协助庭长开展工作外,主动请缨担任第二合议庭审判长。三年半的时间,他审结各类案件633件,超出院里为中层领导下达办案指标的一倍多。记者初步算了一下:如果按照每个月21个工作日计算,三年半就是882个工作日,平均1.39天就要审结1件案子。

  “加加班就好了。”面对记者的疑问,梁鲲的回答异常简单。

  2005年8月,第二合议庭有一位法官被抽调走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一下子变得更加突出。“白天全部安排开庭,晚上回家再制作法律文书。”梁鲲依旧轻描淡写地说。

  “最多的时候,一天开了5个庭,晚上加班到2点多。就连做梦的时候,都梦到自己在法庭上审案子。”梁鲲边说边指了指头发,告诉记者这白头发就是那个时候熬出来的。那一个月,他单月结案42件,成为全院中层领导干部的第一名。

  不仅如此,当法官16年,被上级法院改判的案子不足10件,重审的则1件也没有。记者正为这个答案感到惊叹时,梁鲲的同事又泄露了一个小“秘密”,“他不但案子办得多,办得好,还是我们院的文艺骨干呢!”

  “既要开展管理工作,作为文艺骨干又要参加大大小小的活动,还要办这么多的案子,没有一股拼命三郎的精神是绝对办不到的。”时任民一庭庭长的刘忠华如是评价。

  记者 王明

  笑脸相迎解难题

  李厚华,江津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谢谢你,李法官,以前真的错怪你了。”8月7日,记者来到江津区法院采访时,刚好碰上老上访户白某,他要感谢的,就是立案庭的庭长李厚华。

  年过六旬的白某,因为妻子和儿女的土地承包权问题,曾经在江津法院打过一次官司。法院审理后,认为政府收回他故去的妻子的土地承包权并无不当,所以判决他败诉。可是他却认为,政府将本来属于自己儿女的土地错误发包给他人,法院应该判决归还。法官向他解释,要解决此事应另案起诉。可是,倔强的老头硬是听不进去,四处上访。去年2月,他再一次来到法院。

  这一次,他径直走进了李厚华的办公室。李厚华从档案室调出了卷宗,认真翻阅起来。之后,她给出了和前面法官一样的建议,“另案起诉”。看着老人沮丧地离去,李厚华的心中不是个滋味。

  她主动找来白某和得到其儿女土地承包权的李某,共同协商。可调解了两次,都没有成功。白某之后便接二连三地“大闹”她的办公室。

  白某第5次来到李厚华的办公室时,一向言语激烈的老人家,竟然冲动地举起自己坐的板凳,“你们不解决,我就跟你们拼了”,说着就准备向李厚华砸过去。“幸亏当时有同事在,及时抱住了老人家,要不我的脑袋可能就开花了。”李厚华笑着告诉记者。

  当时,李厚华一下子站了起来,眼睛里含着泪花,没说出一句话。静了大约一分多钟,她脸上重新露出了一贯的笑容,说了一句“白老师,您先冷静一下!”接着双方都坐了下来。最后,在李厚华耐心细致的劝说下,白某终于想通了,另案起诉,并赢得了官司。

  “看到他脸上终于有了笑容,我才感到自己心安了。”李厚华告诉记者,当法官十几年,她的信条是,不管结果怎样,一定要尽全力去做。记者 王明

  调解结案有绝招

  崔晓琴,万州区法院天城法庭法官。

  在法院工作22年,崔晓琴的大部分工作时间是在万州区法院天城法庭,该辖区大部分民事纠纷发生在村民之间,有的为耕牛打官司,有的为田地打官司,还有的是为争口气打官司。

  由于离法庭比较远,为了打个官司,不少人得起早而来,摸黑而去,甚至有的还先一天来万州城里住下,花费对他们而言不算少。

  如果开庭一次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可能意味着还要当事人来跑一趟,又得花钱费时间。“考虑到这个,我一般都争取在开庭时把问题解决。”崔晓琴说。她说的解决,其实就是调解。去年她审结了215件民事案件,其中179件经她调解得以解决。而为此,她不得不多花些工作之外的时间来研究案子,寻找突破口,制订调解预案。

  今年6月6日开庭的一个案件,当事双方因土地转包而引发纠纷,原告想把转包的土地收回来,可土地已经种了庄稼,费用归谁出,成了问题的关键。“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谁都想要,可也得有道理。”崔晓琴说。

  她先问原告,如果现在把土地判给他,地上的庄稼如何解决,要不要给承包者?

  接着问被告,如果这地还由你种,案子一时结不了,陷在官司中,“为了案子,说不定你得三天两头来法院,影响收成的损失会有多大?”

  这一问,把当事双方都给问蔫了。随后,崔晓琴又独辟蹊径,请他们听《父老乡亲》、《我的兄弟姐妹》等歌曲。深情婉转的旋律,将双方带入了浓浓的乡情之中。随后两人均表示同意调解:地由被告继续种,土地补贴款由原告领取,因承包发生的上缴费用由被告承担。

  崔晓琴说,这样办案,一次开庭便可结案,力争将双方的诉讼成本降到最低。

  记者 张勇 实习生 吴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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