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时政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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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应急委解除地质灾害红色预警(Ⅰ级)
提醒各地防范滞后灾情

  

  本报讯 26日晚8时,市政府应急委解除特别重大暴雨洪灾红色预警,27日傍晚6时,该委再次发布公告,解除7月18日发布的地质灾害红色预警(Ⅰ级)。

  7月17日以来,我市遭受特大暴雨袭击。7月18日,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及时发布了地质灾害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委称,通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市有效控制了各地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鉴于目前我市降雨有所减弱,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逐步缓解,决定解除地质灾害红色预警(Ⅰ级)。

  应急委表示,虽然目前我市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已逐步缓解,但暴雨之后地质灾害往往滞后发生,部分地区仍有可能继续发生灾情或险情。各区县、各部门应全面清理和检查已出现的灾情和险情,继续保持警惕,严密防范。(记者 王中亮 实习生 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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