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版:时政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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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员下月可拿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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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类人员下月可拿生活补助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关于猪肉价格上涨,对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实施8-12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的决定,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四类人员将获得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这四类人分别是:城镇低保家庭人员;领取生活费的大龄下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市政府渝府发〔2005〕121号文件规定领取生活费补贴的人员。补助标准是每人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30元。

  据了解,为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补助金将在8月底前发到群众手中。同时,各地在发放过程中,将严格审查,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确保不重不漏。劳动保障部门将于8月1日前把属于本部门管理对象名单提交民政部门,属于低保对象的,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不属于低保对象的,民政部门于8月5日前反馈到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按原渠道负责发放。

  (记者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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