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版:都市生活 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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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做三只手 他把师父供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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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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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想再做三只手 他把师父供出来

  “你们把我关进去,只要不和他一起放出来就行!”7月20日,当九龙坡警方审讯一名安徽来渝的扒手时,他这样说。这名扒手表示,他想借此摆脱这个团伙,并不顾威胁指认了另一名同伙。

  两扒手车站扒窃落网

  6月以来,九龙坡区劳动村派出所经常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杨家坪商社建材车站、商社电器车站、直港大道车站被扒窃。

  7月19日,派出所巡逻民警在商社建材车站处,看见一名学生模样的女子准备上411路公交车,手机链露在包外。两名30来岁的男子靠了上去,一人冲到女子前面,站在门口却不往里走。另一人凑到女子身后,迅速将女子包里的小灵通摸了出来。

  两人随即被抓获。

  主动交代指认师父

  动手偷东西的男子交代,他叫邓某,安徽人,7月17日到重庆,在广西干扒手一年,这次来是来找“组织”的——他们的同伙已经来到重庆。

  邓某告诉民警,自己本在广西南宁市火车站当票贩子,去年6月认识韦某后,便“拜师学艺”干起了扒窃。但入行后邓某发现,自己在团伙里地位低微。别人总把动手的事情交给他,而扒窃被捉住的机会很大。扒窃得来的赃物都要“上缴”,自己只能留下很小一部分。

  最让邓某受不了的是挨打。邓某回忆,有一次因为完不成扒窃“任务”,他被十多个人围着打,只剩下半条命。渐渐地,他开始想脱离这个团伙。

  当民警让其指认同伙时,他毫不犹豫地指向韦某:“他是我一伙的。”

  立功有望从轻处理

  为邓作掩护的男子自称是广西人,叫韦某,其他问题一律回答不知道,并坚称不认识邓某。

  邓某供认,扒窃团伙内部制定了攻守同盟,约定“被捉了什么都不能说”,一旦说了不仅要被报复,家里人还有可能受到威胁。最重要的是,动手的人绝对不能指认在一旁掩护的同伙。

  民警发现邓某身上的几个手机号码,其中一个与韦某所带的手机号码相同。民警用“零口供”规定将韦某锁定,给予其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邓某要求民警:“把我关进去,请不要和他一起放出来。”邓某称,他宁愿被关进拘留所,也不愿意再留在这个扒窃团伙里。但因指认了同伙,他害怕一起放出来又不能彻底脱离他们。

  民警考虑到邓某认错态度较好,又有立功表现,表示将考虑从轻处理。

  记者 丁春兰 实习生 杨丹

  新闻链接

  外地扒手入渝 专挑车站下手

  根据邓某的供诉,在7月初,一伙广西籍扒手混入重庆。他们分布到10余个大型公交车站,主要趁市民上车时,前堵后挤实施扒窃。

  民警称,这些扒手一般穿着浅色运动T恤、深色运动短裤、白色运动鞋,多数人留着平头,还背着小的斜挎包。他们一般在公交车站动手,有的堵在车门摸包,有的堵在车门剪金项链。提醒市民出门多加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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