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因挪用公款3800万元用于炒卖股票、期货,并造成国家损失3404万元,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副主任万建明近日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2月,万建明以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资金2200万元作质押担保,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投入股票、期货市场。同年4月,万建明成立江西苹果技术有限公司,将剩余1758万余元余款转入这家公司用于期货交易,后全部亏损。
2005年2月17日,万建明又以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资金1100万元作质押担保,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其中900万元进行期货交易后全部亏损。2005年8月8日,万建明竟直接动用单位项目资金500万元投入期货经营,并全部亏损。至此,万建明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404万余元。
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万建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