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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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方将强力介入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事件近些年在我国呈迅速上升趋势,处于弱势的女性们被施暴后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或求助妇联组织以劝解的方式介入,而不曾想到警察也能强力介入成为她们的保护伞。目前,全国妇联正在联合公安部等九个部委,即将推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它将首次对警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立案和处理程序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为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去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政策依据。 

  公安部官员黄江平在沈阳举行的一个反对家庭暴力国际研讨会上说,这部文件的颁布将使警方阻止和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过程更加规范。他说:“对家庭暴力投诉反应迟缓或不作为的警察将会受到处罚。” 

  近两年,全国妇联接到的家庭暴力投诉量近5万件,年均增速为70%,家庭暴力案件的施暴情节比较严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对家庭暴力的外部干预必须强而有力,而“警察的介入会给施暴者传递明确的信号——施暴者必受惩罚”。 

  深圳市公安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警官廖赛芳坦承:“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授权,警方介入家庭暴力缺乏准则依据。”廖赛芳认为,警方的强力介入可有效预防家庭暴力引发的死亡事件。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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