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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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口出恶语狂言 藐视生效判决
一家公司副总遭拘留

  本报讯 7月15日,武隆县一房地产副总经理因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还出言污蔑执行法官,被法院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法院介绍,7月15日,武隆县的重庆御龙天牧房地产公司办公室里,该县法院的几名法官,找公司相关负责人商谈未执行的案件问题。闻讯赶来的副总经理黄某,进门后不问青红皂白,执行问题尚未展开谈,便骂了起来,随后在骂声中拍打、掀翻办公桌,使法官放在桌子上的材料散落一地,并宣称“法院要拘留、要判刑我都认了”,就是不执行。

  法官陈冰红介绍,今年1月以来,该房地产公司在修建房屋和房屋买卖中,与三人产生纠纷,被告到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败诉,并要求在指定期限内自动履行赔偿义务。然而,该公司没有理睬。据此,法院依法查封该公司在武隆县黄金水岸小区开发的房屋若干套,待价格认证中心评估后,准备拍卖折现抵偿当事人债务。

  但在今年5月份,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将查封的两套房屋变卖,并擅自处置了房款,致使三起执行案件无法执行。在当事人的申请下,法院执行人员几次与该公司交涉,均未得到满意答复。7月15日,执行人员再次跑到该公司,便遭遇了黄某的粗暴言行,“他用语言污蔑了执行法官。”法官陈冰红称。

  武隆县法院认为,黄某出言污蔑执行人员,拍桌子等行为冲进执行现场,影响执行现场的秩序,其行为不是简单的态度恶劣问题,而是触犯了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张某变卖查封的房屋,属于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据此,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为由,分别对黄某和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另外,黄某冲进执行现场,阻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还对他处以1000元的罚款;张某变卖房屋,法院责令其限期追回房款。法院对张某、黄某作出处罚后,该公司其他人员认识到拒不配合、协助法院执行的严重后果,纷纷表示积极履行、协助法院执行。(记者 张勇 实习生 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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