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药商、药店、个体诊所出售0.3克以上安定给吸毒人员构成犯罪。”昨天,南岸区检察院把这个法律知识送给该区部分药商及其从业人员时,竟有半数人员不买账,提前离开法律讲堂。
昨天下午4时30分,南岸区药监分局办公楼,该局组织的一年一度岗位培训完毕后,南岸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刘毅走上讲堂,专门就“药商、药店、个体诊所出售安定给吸毒人员构成犯罪”的法律问题及相关法律知识,向药品批发、零售老板和从业人员进行普法教育。
公诉科负责人称,他们审理了几起药店老板卖安定给吸毒人员被判贩毒罪的案件,并由此调查了解到,目前还有许多药商和从业人员不知道这样的法律规定,所以他们主动与药监部门联系,欲给从业人员进行普法教育。讲课前,他们准备了相关案例,还复印了100份涉及安定贩毒的法律宣传资料。
然而,记者在现场看到,普法刚开始5分钟,就有人开始离开课堂。到下午4时51分,记者数了一下课堂上的空位,足有20个。当记者问其中一位离开课堂的女士“为什么不学了”,该女士白了记者一眼后离去。随后,又有人陆续走出课堂。
截至5时10分,讲课即将完毕,现场还有74人。据药监分局一位领导称,此次参加培训的约150人。
但记者同时观察到,留下来的人都是“竖起耳朵在听”,听完课后还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记者随即采访了一位听得很专注的男子。他称,以前每家药店都有安定,后来听说不能卖了,就纷纷下柜了,但从来不知道非法卖安定要判刑。以前他只知道销售安定要看处方,就算有处方也必须限量,根本不知道宣传资料所称:“最高检察院规定的明知是吸毒人员而多次出售安定或者一次性出售安定数量较大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知道我市公、检、法还有“卖0.3克给吸毒人员构成贩毒罪”的规定。
他表示,这种以案说法的学习确实很有必要,让他们懂得了贩毒和卖药也有关系。
记者 罗彬 张质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