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某图便宜,从收废品人那里买来两支气枪,约朋友一起去打鸟玩,没想到被民警抓获。昨日,在江北区法院,直到法官宣判时,他脸上不以为意的表情转为惊恐。
25岁的张某家住江北区溉澜溪头塘村。法官介绍,2004年6月的一天,他在渝北区碰到一位收废品的人,见废品里有两支气枪,“这东西打鸟应该不错”,他遂以50元一支的价格买下,空闲的时候拿到附近树林里打鸟玩。
今年4月11日下午,他约上一位朋友,又扛着这两支气枪外出打鸟,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捉获,民警缴获气枪两支和气枪铅弹41发。经过鉴定,这两支气枪都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制式枪,具有杀伤力。
昨日上午,他被押到法庭宣判时,还称“只是拿枪打鸟玩”,压根没认识到自己已经犯罪。法院判决张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法官大声宣判,张某一直扭到一边的脸顿时转向法官,惊恐、沮丧……
(记者 莫雪庆 实习生 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