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版:都市新闻 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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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学生上公堂讨还外婆代管遗产
法院认为她已年满18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主管理自己的财产
郭娟/制图

  本报讯 一名刚满18岁的女中学生觉得外婆管钱管得紧,并隐瞒了母亲生前的存款、股票,就将外婆告上法庭,要求查清母亲的遗产究竟有多少,并按查实的情况分割遗产。昨天,南岸区法院承办法官透露,该院查清死者遗产共78万余元,并酌情给女中学生多分了一些。

  有关法官称,晓灵就读于沙坪坝区的一所中学,两岁时父母离婚,从此她与母亲相依为命。眼看晓灵一天一天长大成人,而她的母亲却在3年前病亡。晓灵母亲是个能干的女人,不但买了房,还炒股票,银行也有存款。母亲临终时晓灵尚未成年,晓灵母亲就委托孩子的外婆帮助管理她的遗产。今年三四月间,晓灵和外婆之间的遗产管理纠纷就闹到了法院。

  晓灵告诉法官,妈妈生前没有留遗嘱,妈妈去世后,外婆和她的姨妈、舅舅就向妈妈的单位承诺,由他们负责自己的生活直到她结婚。这样,她才将妈妈的银行存款密码告诉了外婆等人。此后,外婆等人取出存款、并把母亲购买的股票变现,但究竟有多少钱,她一直不知道。去年,她和外婆闹过一回,外婆就移交了部分遗产给她。现在,她要求法院帮忙查实母亲的遗产,并按查实的情况适当多分——因为自己还在读中学,没有生活来源。

  晓灵的外婆张婆婆辩称,女儿生前委托她对外孙女进行监护和关照。女儿去世后,她给了外孙女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每月还给外孙女600元的生活费。去年和外孙女闹矛盾时,她们就签订了财产移交协议,已结清财产。

  法院审理中查到,晓灵已满18岁,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主管理自己的财产。另外,张婆婆委托他人将女儿的一套跃层房屋卖了50万元,从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取出存款20万余元,还将股票变现21万元,出资20万为晓灵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用存款偿还了女儿生前欠下的21万余元房贷……法院一计算,晓灵母亲现有的遗产总共78万余元。

  法官称,张婆婆和晓灵都是这78万元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没有其他继承人。因为张婆婆有稳定的退休工资,并有两个子女赡养,而晓灵正在读书,自从母亲死后,她就由父亲抚养,其父吃低保,法院酌情主张晓灵适当多分一点遗产。为此,法院判决由晓灵继承一套房屋和近20万元现金,张婆婆继承38万余元现金。(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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