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据法院有关人士介绍,汪某原在南岸城区开定线长安面包客运车,今年2月17日下午4时许,汪不按交通安全行车规定占道停车上下客时,引发南坪农机路口段交通混乱。在此值勤的交警九支队潘警官立即上前纠正其违章行为。潘先对其口头教育,又根据相关规定开出200元罚单。当潘正填写罚单时,汪某冲上前扯过罚单,撕成碎片,并殴打潘胸部、腿部等部位。事后,潘被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判决
法庭上,汪对自己暴力抗法殴打交警的行为表示认罪。法院认为汪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因汪犯罪时给执行公务的潘警官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在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此,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汪判刑1年、民事赔偿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损失7000多元。记者 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