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果有人拾到了我的购房合同,我愿用我最珍贵的信物来换。”昨晚,在大渡口新山村附近,一位姓韩的女士当众表示,如果有人拾到她的购房合同并还给她,她愿意将自己身上一块配带了近7年的玉佩送给对方。
昨晚8点左右,记者在大渡口双山路见到韩女士时,她手里握着的寻物启示表明购房合同依然未找到。韩女士双眼通红,泪痕依然清晰。据其称,她和丈夫不久前在百合星宿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签完合同后,他们一直想找个人帮忙评价一下。昨天,一个朋友的火锅店在新山村附近开张,于是她决定带上合同去询问一下意见,孰料途中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却意外丢失。
在多方寻找无果后,韩女士只好打出寻物启事。为了表示感谢,她准备将丈夫7年前送给他的定情玉佩拿来当酬资。
据韩女士称,她和丈夫在学校就开始交往,感情一直都很好。玉佩是丈夫的父亲交给丈夫的,然后才作为定情物转送到她手上的。多年来她一直把它当成是自己最为珍贵的东西。(感谢蒲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罗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