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同伙装着试戴钻戒,另一同伙把扇子放在柜台上作掩护,然后将钻戒盗走。昨日,江北区法院对其中一名盗贼作出判决。
法院介绍,刘传利、罗珍彦(另处)、秦文波(另处)等常常在一起进行盗窃。去年5月5日晚上8时,他们商量之后,从侧门进入商场,来到周大生珠宝专柜。罗假装买戒指,让营业员拿一枚钻戒给她看,并假意试戴,秦文波则将事先携带的一把折扇打开,放在柜台上作掩护,刘传利趁机盗走一枚价值4809元的钻戒,然后三人离开商场。
当年9月,刘传利与同伙用类似的方法,从南岸区浪高金祥珠宝行盗走价值3308元的铂金项链一根。
昨日,江北区法院对刘传利作出判决: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记者 莫雪庆)